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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 华,女,汉族,1981年2月出生,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学历,三级律师,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主任。现任庆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;庆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;中国法学会会员、甘肃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委员。曾获评甘肃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、甘肃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,庆阳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。